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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关于校医院门诊服务

   一、门诊时间:

工作日 8:00—11:3013:00—16:30(挂号提前10分钟结束) 


二、注意事项:

1.校医院正常门诊期间,师生可持社保卡(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卡)就诊,自费部分通过校园卡结算。

2.202311日起大学生医保并轨,已参加上海居保的大学生无需到校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可直接到本市医保定点医院持卡就医。

3.参保大学生在本市住院或急诊留院观察,持卡按定点医疗机构要求办理入院登记,出院时,持卡结算直接支付个人应承担部分的费用。在外省市住院或急诊留院观察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外省市发生的医疗费用可跨省直接持卡结算。未实现直接结算的由本人垫付后,到本市医疗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4.本市医保定点医院首次持卡就诊,需先激活社保实体卡,在就诊医院自助机或人工窗口绑定账户。

5.校医院联系电话:54341538(闵行校区);62232375(普陀校区)。


Q2、关于门急诊、住院医药费报销审核

一、地点和时间:

校区

地点

时间

闵行校区

门急诊:门诊部1楼医药费审核室

住院:门诊部3303

周一、周二、周四

8:00-11:0013:00-16:00

普陀校区

校医院2202

周三、周五8:00-11:00

备注

1.2022年产生的门急诊及住院医药费报销审核,受理时间截止到2023620日。

2.2023年起,参保大学生可直接持卡就医结算。


二、须提交的材料:

1.门急诊:

1)开具时间为2022年度的医疗机构门急诊医药费正式票据原件,须满足一个自然年度超过300元起付线,票据上须列出项目明细或附明细清单,电子票据无需彩色打印;

2)与医药费票据对应的病史记录纸质版或电子版,CT、核磁共振等大型检查须出示纸质或电子报告;

3)校园卡和校医院就医记录册;

4)为避免重复计算起付线,原则上每个自然年度内的医药费票据应在同一个校区申请报销审核。



2.外省市住院:

1)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正式票据原件和明细清单原件(请自行保留复印件);

2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请勿提供校园卡复印件);

3)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复印件;

4)非寒暑假期间在外省市住院的,需提供休学、实习等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