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周转房是指学校主要用于解决新进教职工短期住房困难的周转性住房。学校拥有产权的周转房统称校内周转房;学校整体承租的公租房统称校外周转房。学校对周转房的调配和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合理调配、周转使用的原则。周转房的租赁实行有期限的合同管理。
后勤保障部周转房管理办公室作为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受理和审核周转房的准入、合同签署、退出等手续。周转房管理由后勤保障部代表学校委托两校区物业服务单位负责。
一、房源数量:
校区 | 校内周转房源(套) | 校外公租房源(套) | 合计(套) |
普陀校区 | 335 | 250 | 585 |
闵行校区 | 192 | 149 | 341 |
合计(套) | 527 | 399 | 926 |
二、房源地址:
校内周转房源主要位于:
普陀区:师大一村、师大二村、师大三村和中江小区。
闵行区:虹梅南路5800号。
校外周转房源主要位于:
普陀区:千阳南路99弄,馨越公寓。
闵行区:鹤翔路180弄,翔泰苑;老沪闵路150弄,东荡小区;老沪闵路333弄,金塘小区;沧源路588弄,满庭春雅苑。
三、租赁对象:
租住周转房的对象在沪无住房的学校新进教职工、引进人才、访问学者、博士后、来校挂职干部等。
四、租赁期限:
1、新进校教职工租赁校内周转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起算时间以人事处认定的进校工作时间为准;校外周转房期限按照公租房租住期限执行;
2、博士后等租赁周转房的期限不得超过进校时与相关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
3、短期过渡用房租赁期限原则上为三个月;
4、其他符合条件的入住人员租住期限按照签报批准时间。
五、配套设施:
拥有衣柜、床、写字台、空调、电视、热水器等基本生活设施。
六、租金标准:
校外周转房租金按照地方公租房管理单位发布的公租房租金价格确定;校内周转房租金参照所在区域的公租房租金价格的1.1倍执行。学校每年7月1日起根据实际情况对校内周转房租金进校动态调整。
七、周转房申请:
需要租住学校周转房,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签报,人事处审核会签后,由后勤保障部负责落实,具体程序请查阅相关办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