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有一种倾向,纪委往往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就没人管、不追究。长期对小问题视而不见,一处理就只能“算总账”。从结果上看,造成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
对于纪律审查的落实,一是抓住审查重点。将违反“六大纪律”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审查重点,将“三类人”作为主要对象,体现党纪特色,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二是改变审查方式。正确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确保纪律审查工作对着纪律去,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实现监督执纪问责经常化。
三是提高审查效率。坚持快查快结,防止调查取证工作贪大求全。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照规定控制审查时限。
四是把握处理方式。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恰当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轻处分、重处分、组织调整等方式处理各类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