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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告知节日期间哪些礼不能收、哪些事不能做

作者:审核:翁岷图片来源:发布时间:2015-10-22浏览次数:48

一、违规发放的福利

提示:节日期间违规福利频发而且变种繁多,有的开大米、豆油发票,实际是发购物卡;有的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发放;有的以加班费名义发放。这些都被纪检监察部门“紧盯”。

二、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

提示:节日期间收到的津贴、补贴不一定都合规。有的津贴在账上做成了“劳保用品”;有的补贴来自于部门“小金库”;有的甚至用制作虚假工资套取资金发放津贴补贴。

三、违规收受的礼品礼金

提示:节日期间的礼品礼金,看似情谊却十分危险。从皮带、包、手表,到珠宝、字画、现金,想要交换的都是人民赋予的权力。

四、公款旅游

提示:无论是接受招待出国,还是出差“顺便”在国内公款旅游,都会触碰红线。

五、违规大操大办

提示:正逢节日,无论是为子女操办婚礼、办周岁、满月酒,还是乔迁之喜,都要严格控制范围和界限,并向组织如实申报。

六、公车私用

提示:公车私用平时盯得紧,节日期间容易钻空子,给亲友办事不能开、自己用餐购物不能开、封存的公车更不能擅自启用。

七、违规公款吃喝

提示:公务接待有规范,亲友吃饭不能报销,更不能挪用其他项目公款用于吃喝。

八、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吃请

提示:不要与管理和服务对象发生影响权力公正运行的关系,不仅人家随的“份子钱”不能收,请的饭也不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