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通报指名道姓:一方面要给违纪干部自己看。要让违纪干部“红红脸,出出汗”,接受教训。就是要给那些存在着将“四风”等弊病当成了习惯,把一些“潜规则”看成了主流,认定了“法不责众”的歪念,认为“下不为例”就可以“消灾”了,甚至,把违规之举当成“大事”,犯了错还觉得“情有可原”的顽固分子一次沉痛的教训。另一方面还要给潜在的违纪者以震慑作用,让领导干部通过一个个典型案例,切实了解中央在整治‘四风’方面的决心。对那些想收买权力和抱有侥幸思想的人看,反对“四风”不是只检查大案、要案,而是有必查,查必罚,大问题严处理,小问题早处理,尽可能的挽救那些有可能犯更大错误的领导干部。并由此汲取教训。第三是要给分管和主要领导看,要让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不抓是渎职的理念,更要明确责任追究,一旦发现问题,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