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华东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网站!

严以用权的十个要求——第三个要求:为公用权

作者:审核:翁岷图片来源:发布时间:2015-08-14浏览次数:112

第三个要求:为公用权

自古以来的历史说明,为官只有用权为公,才能得到人民的称赞和尊重,否则就会让群众不耻和诟病。每个官员都要以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为座右铭。用权为公,守住公与私的分界线,绝不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一定要践行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