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纪律:
1、任何具有地方特色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尤其是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必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对贯彻执行中央的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3、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这是党员的权利。
4、凡是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制造和传播政治谣言以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都是不允许的,这是政治纪律。
*政治规矩:
2014年1月13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细致解释了“纪律”和“规矩”如何区分:“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
操作要诀“五个必须”:
1、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
3、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
4、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
5、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