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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度华东师范大学防汛防台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审核:翁岷图片来源:后勤保障部发布时间:2018-04-12浏览次数:179

为表彰先进,推广经验,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防汛防台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对在汛期应对强降雨、大风、雷电、高温等恶劣天气认真履职,确保了校园道路、交通、建筑工地的畅通与安全,维护了师生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1、防汛防台工作先进单位:承担校内防汛防台工作的各部、院、系、处、所(实体单位)、校办企业等二级单位;或者由二级单位推选的安全工作突出的三级单位。

2、防汛防台工作先进个人:各单位分管防汛防台工作负责人,以及履行相关职责的具体工作人员。

(二)评选名额

全校拟评选先进单位10个,先进个人15名

二、评选条件

(一)防汛防台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重视防汛防台与安全稳定工作,切实履行本单位防汛防台职责,及时排查解决防汛防台工作中的问题及隐患。

2、成立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制定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管理机构完善,制度健全,责任落实。

3、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制定了严密的整改监控措施。

5、对汛期的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6、防汛防台信息反馈及时,无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二)防汛防台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较好地履行了防汛防台工作职责,

2、积极排查事故隐患,应急抢险应对及时有力。

3、及时传达落实上海市及学校关于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精神。

三、评选办法

1、各二级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自愿申报防汛防台工作先进单位;如有三级单位申请,须有二级单位根据条件推荐,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2、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由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推荐,每单位限推荐1名。

3、拟申报的单位及个人,分别填报《华东师范大学防汛防台工作先进单位申报审批表》(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防汛防台工作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附件2)。请于2018年4月25日(周三)17:00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材料提交后勤保障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工作联系人邮箱,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章菊萌许盛军

电话:6223281962230825

邮箱:jmzhang@hqjt.ecnu.edu.cn

地址:普陀校区:后勤保障部104室

闵行校区:办公楼411室

4、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由学校防汛防台领导小组进行评审,确定表彰单位和个人名单。

四、表彰先进

防汛防台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经学校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将予以公布并进行表彰。

后勤保障部

2018年4月5日

附件: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防汛防台工作先进单位申报审批表.doc

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防汛防台工作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