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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的纪律通知

作者:审核:刘凌艳图片来源:后勤保障部发布时间:2018-09-19浏览次数:377



各单位:

2018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勤俭文明过两节,现就过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定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点抓好“十个严禁”: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车租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收送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违规违纪行为;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筑牢思想防线

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要把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节前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严肃生活作风,杜绝“节日腐败”,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带好班子、管好队伍。

三、严肃执纪问责

后勤纪工委将切实履行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专责工作职能,充分发挥行政监察的制度优势,加强对党员干部和职工作风状况的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对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回潮的单位,坚持“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后勤纪工委

2018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