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后勤保障部干部使用与聘任原则,现任服务中心正、副经理任期已届满,经研究决定,后勤保障部现对服务单位部分管理岗位进行公开选聘,欢迎有志于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并符合选聘要求的人员积极竞聘。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聘岗位、职数和聘期
1、膳食服务中心副经理(1名)
2、校园环境管理中心副经理(1名)
3、修建装潢服务中心副经理(1名)
4、校医院副院长(1名,须为我校在编人员)
5、膳食服务中心经理助理(2名)
6、宿舍与教学楼服务中心经理助理(2名)
7、校园环境管理中心经理助理(2名)
8、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经理助理(1名)
以上岗位聘期均为4年(含试用期1年)
二、选聘范围
主要面向校内公开选聘(含在校内服务的社会企业人员),特别优秀的校外人员可酌情考虑。
三、选聘条件和资格
1、基本条件
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执行学校和后勤保障部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一定的理论水平:
(1)热爱后勤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的敬业精神。
(2)有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具备胜任工作岗位的管理、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应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
(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原则上应符合在退休前任职滿半届。
2、资格条件
(1)服务单位副职的基本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有任副职及以上职务的工作经历。
②具有初级及以上管理、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工及以上职称。
③具有大专学历,有二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④具有本科学历,有一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⑤具有研究生(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2)服务单位经理助理的基本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有任经理助理及以上职务的工作经历。
②具备相关从业资格或达到初中级水平。
③具有大专学历,有一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④具有本科(或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3、岗位条件
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拟任职岗位所需要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见附件一)。
四、竞聘方式
有意者请于2021年8月27日17:00前将《后勤保障部服务单位干部竞聘表》(见附件二)及相关材料投入中山北路校区后勤保障部机关二楼连廊的“投票箱”内或发至邮箱hqoffice@admin.ecnu.edu.cn,邮件标题请务必使用“竞聘岗位+姓名”格式。后勤保障部将对竞聘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试时间。竞聘材料不予退还,请自留备份。
后勤保障部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