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招投标与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闵行校区本科生公寓11-16号楼、19-22号楼节能灯具进行采购,经市场调研,本批货物总价超过10万,根据后勤保障部的规章制度,规范操作流程,特邀请贵公司前来询价。
1.项目概况:
货物名称:闵行校区本科生公寓11-16号楼、19-22号楼节能灯具
主要用途:改造位置为地下车库、公共走廊、楼梯间。其中地下车库现有的T5 1200mm荧光灯管均更换为T8 1200mm微波感应LED雷达灯(使用功率15W,等待功率3W),感应距离1-8米,当有移动物体经过时,灯具满功率开启;移动物体经过后15秒,灯具进入等待状态,此时照度只有正常照度的20%左右,功率降为3W,楼宇内统一改为LED筒灯或LED吊灯。
请被邀请单位自行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
本次采购的采购预算:29万元
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2.本次采购的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3.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与地点: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7日9:00 至 2023年11月28日15: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邮件获取,请于2023年11月28日15:00前将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材料发至xyzhao@hqbzb.ecnu.edu.cn。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文件将通过邮箱发送。
对于未在本项目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4.响应文件的要求
询价时请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盖章的报价单原件。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请带好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备核查。所有文件装进文件袋并做好密封,未到开标时间不得开启。
5.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
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另行通知,请供货单位尽快准备材料。
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6.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
7.本项目采购邀请及相关信息在华东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华东师范大学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
邮政编码:200241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21-54345236
邮箱:xyzhao@hqbzb.e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