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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阴谋诡计已入党章

发布日期: 2017-01-23   作者:   浏览次数 349

党员干部不做野心家、阴谋家,其实早已进入党章。
《中国共产党章程》(2012年11月14日通过)第三条,在党员义务方面明确规定:党员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