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不做野心家、阴谋家,其实早已进入党章。 《中国共产党章程》(2012年11月14日通过)第三条,在党员义务方面明确规定:党员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