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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发布日期: 2015-05-22   作者:   浏览次数: 1464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三清”,是建设廉洁政治的重要内涵和根本目标,其中,干部清正是基础,是对领导干部个人品行提出的要求,重点在“正”上,“正”是浩然正气。政府清廉是关键,是对政府机构提出的要求,重点在“廉”上,“廉”是廉洁高效;政治清明是核心,是指在干部清正、政府清廉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好的执政氛围,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是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础。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三清”目标这一新部署要求为我们指明了今后反腐倡廉建设的前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