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校园环境  规章制度

校园环境管理规章

发布日期: 2016-09-09   作者:   浏览次数 398

总则

为加强中心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中心发展壮大,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后勤保障部各类规定,特制订本中心规章制度。

一、中心全体员工必须遵守中心章程,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中心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中心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中心发展的事情。

三、中心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中心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中心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中心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制度,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五、中心员工应端正工作作风,一线员工上岗时统一着装,提高工作效率,禁止怠工,反对办事拖拉,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六、中心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同心力。

七、员工必须维护中心纪律,对任何违反中心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八、中心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鼓励员工学习、深造,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九、中心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中心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十、中心实行“同岗同绩效”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

 

员工行为守则 

一严格: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范。

二坚持: 坚持以清洁、美化校园环境为己任。

坚持以建设、保护校园环境为职责。

三宁愿: 宁愿一人脏,换来校园环境清新、整洁。

宁愿一人苦,换来校园环境舒适、优美。

宁愿一人累,换来校园环境文明、有序。

四不准: 不准对工作马马虎虎、得过且过。

不准对同志斤斤计较、漠不关心。

不准对来访者推诿搪塞、敷衍了事。

不准对违章者刁难训斥、态度傲慢。

五做到: 做到认真管理、优质服务、团结协作、为校争光。

做到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埋头苦干、努力工作。

做到团结协作、接受监督、钻研技术、求实创新。

做到一不怕苦、二不怕累、三不怕臭、四不怕脏。

做到爱护公物、文明施工、精益求精、创立品牌。

 

校园绿化养护作业规范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绿化养护水平和质量,统一养护标准,达到美化环境的目的,特制订本作业规范。

一、上岗作业按责任区域和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绿化养护工作,接受中心的考查和师生员工的监督。

二、根据植物生长需要,及时进行花灌木的施肥和施药工作。

三、树木的枯枝烂叶等园林垃圾,要保证每周清理,必要时随时清理。

四、校园行道树每年进行修剪、剥芽。

五、校园花坛要常年保持鲜花盛开,每年至少换种三次。

六、绿篱、球类、色块植物的整形、修剪和花、灌木的整枝、修理确保全年不间断。

七、根据校园草坪、绿地生长情况,随时进行除草和修剪,草坪高度不超过8公分。

八、正确使用和保养园林绿化机械、工具,确保安全生产。

九、严格遵守由中心根据季节变化进行的作业时间调整。

十、落实校园环境和绿化方面的防台、防汛工作。

 

 

古树养护作业规范

为加强本校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以下简称古树名木)的管理,规范古树名木的养护行为,发挥古树名木应有的效应和价值,特制订本作业规范。

一、设置保护铭牌,位置明显,字迹清晰。周边配套的设施,注意不能影响植株生长。

二、古树名木保护区内(范围内)做好保洁工作,保持环境整洁,定期擦拭古树铭牌。

三、对枯枝、交叉枝、病虫枝等及时进行修剪,以少整枝、少短截,轻剪、疏剪为主,基本保持植株的自然形态。

四、对古树定期做好病虫害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管理部门,并作出相应处理,在常见病虫害危害期前及时进行药物防治。

五、在日常巡查中,如发现古树名木有伤口、树洞时,应及时使用消毒剂及伤口涂抹剂,做好防腐、修补工作

六、定期完成古树名木保护区范围内设施(围栏、地坪、支撑等)的保养,如若发现设施损坏的情况,应及时做好维修。

七、做好防台防汛工作,检查支撑加固设施是否牢固,大雨后及时将积水排除;做好抗旱工作,在经历高温干旱后,对叶片有萎蔫现象发生的古树,及时进行浇水;冰冻预防和积雪处理,在寒潮来临之前,对易受冻害的古树做盖草包处理,大雪后将覆盖的积雪及时清除。

八、加强对古树名木的日常巡查工作,并对每棵古树名木进行照片拍摄,填写《古树名木巡查记录表》以及《古树名木每木调查表》。

九、在古树名木周围设立统一的保护标志,同时对需要加固的古树名木进行适当加固。

十、在日常巡查中,如发现古树名木发生异常(不明原名的衰弱、非正常落叶、病虫害、周边环境改变等)应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区绿化局、社区所)反映情况,并积极配合及开展抢救、复壮工作。

 

绿化病虫害作业规范

为规范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植物不受病虫害危害,达到预期防治效果,且植物长势良好,特制订本作业规范。

一、掌握常见病虫害发生规律,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在病虫害易发和高发期前,提前施药预防,避免其蔓延泛滥。

二、根据季节及病虫害活动规律,指定详细的防治计划。选择适当的施药机械或工具,使用完毕后立即清洗。

三、由管理员或技术人员进行药剂配制,配药时不能酸碱混合使用,仔细查看说明书。两种或两种以上药剂调配时,用量要准确,避免降低药效或产生药害。

四、施药作业前,施药人员需做好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穿长袖衣服等。施药时,施药人员应站在“上风口”顺风操作。施药完毕后,及时用肥皂清洗皮肤裸露处。

五、施药前要及时张贴通知,大风、雨天、重大节日或专项活动期间禁止喷药。

六、施药时,应对植物的叶面、中底、内腔进行均匀喷洒,确保喷洒细致、周密、无遗漏,同时以防多药处出现药害,少药处病虫害未除。

七、药品包装及盛取药剂的瓶子要妥善保管,不得乱放,药随人走。用完药后的瓶子等药品包装袋及时集中,送至指定地点,统一清理。

八、在植物喷药后,定期观察防治效果,对于出现药害或无效的情况,总结原因,并作相应补救措施,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九、对掉到地面的病虫害落叶及时清扫收集,防止病原的蔓延和扩散。对于虫害较严重的枝条采取修剪的方法去除病虫枝,并集中收集处理,不得随意乱扔、乱放。

十、对不确认的疫情症状,要及时收集证据;征求专家的意见并对症施药或采取措施。

 

校园外环境保洁作业规范

为保证每天校园主次干道、教学及办公区域及周边环境的整洁、卫生;特制订具体的工作要求和作业时间。

一、工作人员按责任区域和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清扫保洁工作并接受师生监督和中心的考核。

二、作业时,保洁车的停放不得影响车辆和行人的安全和正常通行。

三、保洁人员必须经常保持保洁车的车容整洁。

四、保洁人员要保管好个人领用的保洁工具、车辆。

五、清扫人员应在清晨5:30到岗开始工作,7:30以前必需将主次干道、人行道、教学及办公区域周边清扫完毕,同时清理包干区域的废物箱,使垃圾不溢出。

六、做好校园各生活、办公区域垃圾箱、废物箱内的生活垃圾清理、短驳、保洁和路面二次保洁工作。

七、下午13:00继续做好校园生活、教学、办公区域垃圾箱、废物箱的再次清理、短驳和保洁,以及周边环境、主次干道、人行道的再次清扫、保洁。

八、下午16:30~18:30开始对校园大环境进行保洁巡查和局部环境卫生的二次维护性保洁。

 

校园非机动车摆放作业规范

为建立校园非机动车的长效管理机制,保持校园环境的整洁和道路的畅通,确保教学、科研的有序发展,方便师生的学习和生活,特制订如下作业规范。

一、室外停放

1.工作人员上岗时文明管理,负责校园主次干道和主要活动场所周边非机动车的有序停放。

2.劝阻乱停乱放行为,对影响交通和安全的车辆要及时搬移。

3.对乱停车辆应就近搬移,以方便车主寻找。

4.在搬移过程中要爱护车辆,做到轻拿慢放、文明服务。

5.不准利用工作便利,私自挪用和拆卸(包括无主、遗弃)车辆。

6.保证校园非机动车摆放有序,确保无倒伏、无乱停。

二、室内停放

1.专人负责非机动车室内车棚的值班和车辆管理。按照规定的服务时间,按时开放和关闭车棚。

2.严格执行车辆进棚“摘牌”、外出“挂牌”的规定。

3.做好车棚内和车棚周边的环境卫生工作。

4.在做好车辆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方便师生的修理服务。

 

校园下水道疏通作业规范

为了规范下水道疏通工作,确保校园排水畅通,特制订本作业规范。

一、经常保持校园主次干道两侧、阴井、沟眼的畅通。

二、台风、雨季,要提前做好预防性疏通;确保排水系统的畅通。

三、暴雨后重点加强低洼、易积水区域的巡查和疏通。

四、严格按照中心制订的应急预案落实排涝工作。

五、及时处理、疏通接报的环境、路面积水。

六、作业时,必须及时设置路障和警示标志,确保行人、车辆的交通安全。

七、作业完毕,要立即关闭井盖,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收工。

八、日常作业必须避让人流高峰时段;应急情况需报告管理员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九、疏通中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按规定处理,确保现场落手清。

十、加强对窨井盖及相关设施的巡查,发现井盖缺失、损坏情况要及时报修。

校河保洁作业规范

为经常保持校河的景观和水面的清洁,特制订水面环境的保洁作业规范。

一、工作时须两人一组,穿戴中心统一的工作衣和安全救生衣。

二、经常保持校河水面清洁,水草数量适合,无成片漂浮杂物。

三、清捞河中的水草时,要确保安全、做到不超载。

四、运输、短驳途中,做到不污染路面。

五、作业结束后要将小船停放到固定地点并锁好。

六、劝阻和制止随意向河道抛弃垃圾、杂物的行为。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和中心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

一)严格执行中心安全网络图

 

 

二)安全责任人做好全方面的检查、违章纠正和安全宣传工作,以及传达上级部门对安全工作的要求。

三)安全责任人落实上级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培训事项。

四)安全责任人做好消防器材的设置、检查、更换并确保齐全完好。

五)安全责任人做好安全生产台帐的填写和汇报。

六)各班组管理员监督本班组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七)管理员安排登高、下河作业以及动力机械操作人员时,要综合考虑其技能、体质条件,更要做好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检查工作。 

二、事故处置:

一)发生安全事故,班组管理员或现场同事要立即报告部门领导。

二)现场人员要采取可能的措施组织自救,保护危困人员,防止危害后果的扩大。

三)做好保护现场工作,以利查找起因,分清责任。

四)落实为外聘员工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工作。

五)本部门安全方面要重点防范的主要有:溺水、坠落、火灾和机械伤害。

六)管理员和仓库保管员,都有做好园林机械安全性能检查的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确保仓库不出库、管理员不领用。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公有财产安全,促进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的开展,特制订此管理制度。

根据学校与后勤保障部的实际情况,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物品是指单件价值1000元(含1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服务、经营有关的设备、设施、器具、工具、用具等均称为固定资产。单件价值在800元(含800元)至1000元之间的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零星设备和家具属于低值耐用品。

一、管理:中心经理是本中心固定资产的责任人,分管固定资产副经理具体落实各项管理工作,设置中北与闵行各一位固定资产管理员,对本部门固定资产进行日常登记、领用、核对、报废等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中心所有固定资产均按照学校设备处与后勤保障部的账目设立分账。

二、申请:由各班组提交申请表格,交固定资产管理员、仓库管理员审核,再分别由分管副经理、分管固定资产副经理、中心经理签名审批,通过后由采购员进行询价,以签报形式、网上申购系统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购,如原设备老化不能使用需报废的一并在签报中说明。

三、采购:按校园环境管理中心采购管理细则进行采购。

四、验收:申请人与固定资产管理员对设备的性能情况、凭证、发票进行验收,核对无误后到后勤保障部办理资产验收手续,并到财务部门进行报账。核查设备无误后粘贴固定资产编号并登帐,对低值耐用品登帐记录。

五、盘点:固定资产管理员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每年至少一次,固定资产清查主要是通过对固定资产实物盘点进行帐物核对,以便真实地反映其实有数量和分布情况,做到账、标、物三相符,如有盘盈盘亏还应查明原因。

六、使用:固定资产在使用管理过程中,必须实行规范使用、定期保养、计划检修的原则,以增长使用年限,充分发挥资产作用。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以及修理由各使用部门负责。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维护和管理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到人。

七、报废:固定资产管理员提交书面申请,待验证后以签报形式上报,经中心经理、分管副部长、部长同意后办理报废手续,及时调整分户账。报废设备由后勤保障部固定资产管理员统一处理。

八、其他:

1.严禁擅自处理固定资产,一经发现按学校及后勤保障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固定资产管理员发生变更时,原管理员、新管理员、分管固定资产副经理及中心经理同时在场完成移交手续,并在移交清单上四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正式变更。

3.设备使用人发生变更时,原使用人、新使用人及固定资产管理员三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变更,固定资产管理员作好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