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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学校绿色发展研究基金2016年度(第一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规建中心函[2016]21号)

发布日期: 2016-11-22   作者:   浏览次数 1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今年6月,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成立了学校绿色发展研究基金,旨在支持绿色校园建设的课题研究工作,并充分保障各课题任务的顺利进行和成果产出,积极推进成果转化。为大力推进绿色校园建设,逐步建立绿色校园相关的制度体系和标准体系,中心决定启动学校绿色发展研究基金2016年度(第一期)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学校绿色发展研究基金2016年度(第一期)申报项目包括绿色校园建设研究、智慧校园建设研究、学校能源管理运行研究、学生食堂运行管理研究、学生公寓运行管理研究、后勤改革宏观研究六大类,其中重点项目11个,一般项目9个。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周期不超过一年;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8万元,周期不超过两年。项目成果应注重形成标准体系、制度体系以及用于指导某一领域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指南等。

  二、申报条件

  1.本项目须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每个申请人限报1个项目,所列项目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高校、科学研究机构、党政机关研究部门和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科研机构、行业组织,可作为项目申请的依托单位,鼓励采取产学研结合的方式开展协同创新。

  3.申请承担学校绿色发展研究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

  三、申报办法和程序

  填写《学校绿色发展研究基金申请书(2016版)》,并加盖单位公章。8月30日起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请登录中国教育智库网(www.eduthink.com.cn)填报,并于9月20日前将《申请书》原件邮寄至中心。

  四、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仔细阅读《学校绿色发展研究基金章程》,详细了解基金项目任务的各项要求。

  2.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分为网上评审和现场评审。《申请书》中五、六、七项是主要评审内容。请申请人自行加印该三项内容附后,加印部分不得出现申请人相关信息。

  3.结项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学校绿色发展研究基金资助”字样。

  4.《学校绿色发展研究基金章程》、《学校绿色发展研究基金评审专家工作管理办法》、《学校绿色发展研究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学校绿色发展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2016版)》可于8月10日后登陆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csdp.moe.edu.cn/)下载。

  5.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上园村3号交大科技大厦15层(请注明“学校绿色发展研究基金课题组收”)。

  联系人:王 晴 010-51684117 郝 乐 010-51683227

    附件1:2016年学校绿色发展研究基金课题指南

    附件2:学校绿色发展研究基金章程

    附件3:学校绿色发展研究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4:学校绿色发展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5:学校绿色发展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2016版)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