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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创双优”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日期: 2015-03-18   作者:   浏览次数 135

 

华东师范大学、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在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建设中建立

“共创双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深入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华东师范大学与闵行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协商,决定在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建设中建立“共创双优”(即创建优质工程,创建优秀干部队伍)联席会议制度,并一致做好以下工作:

    一、华东师范大学在闵行校区建设中接收闵行区检察院的指导、监督和帮助,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开展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一系列工作,保证闵行校区建设健康顺利进行。

    二、闵行区人民检察院配合华东师范大学积极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参与新校区建设的干部、职工和施工人员的法制观念,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接收华东师范大学和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双重领导。办公室人员(兼职)由华东师范大学、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委派,并在闵行校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配合下开展工作。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协助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工程建设规范操作程序,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服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五、联席会议活动计划由双方职能部门和联席会议办公室共同拟订,并负责贯彻落实。

    六、参与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建设的各单位、各职能部门,应自始至终把工程优质、队伍优秀的要求贯穿于新校区建设的各个环节,创造廉洁勤勉的工作氛围,确保实现“双优”工程的目标。

    附件:1、关于在闵行校区建设中开展共创双优工作的实施意见

      2、华东师大闵行校区建设共创双优联席会议单位与人员名单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2004年3月                      2004年3月

 

 

附件1:

关于在闵行校区建设中开展共创双优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落实基建工程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根据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在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新校区建设中建立“共创双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校区建设各项任务,以“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为工作要求,以“预防为主、共创双优”(创建优质工程,创建优秀干部队伍)为工作内容,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开展同步预防工作,推进新校区建设健康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制

    在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指导帮助下,建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共创双优联席会议制度,由校纪委负责牵头,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内容

   (1)开展预防教育。坚持预防为主,以正面教育、警示教育、诫勉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干部廉洁自律教育,推进新校区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

   (2)协助建章立制。结合工程实际,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推进新校区建设工程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

   (3)进行监督检查。以“共创双优”为载体,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建设工程监管制度的执行情况,工程质量、工期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新校区建设顺利进行。

   (4)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席和沟通,争取上级部门的知道,提高“共创双优”活动的质量,取得更好的实效。

    四、本实施意见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2:

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新校区建设

“共创双优”联席会议单位与人员名单

 

召集人:华东师范大学副校长:唐明建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永华

参加部门:闵行区人民检察院预防科

          华东师范大学监察处

          华东师范大学校区建设和规划办公室

          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华东师范大学基建处

          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中心

 

“共创双优”办公室人员名单

华东师范大学监察处:李伟  (主任)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预防科:郁洁(副主任)   沈志强

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高庆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