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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毕业离校相关通知

作者:审核:王瑜图片来源:发布时间:2015-06-26浏览次数:560

一、毕业生离校的退宿手续办理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将通过学校公共数据库进行。后勤保障部办理离校退宿手续的时间为2015年6月25、26、29、30日。毕业生6月9日起可到所在宿舍楼管理员办公室办理退宿手续,并填写《毕业生按时退宿承诺书》及《毕业生同意清扫寝室确认单》,管理员确认家具无损伤后,及时将毕业生学号上报统一办理网上通过。

毕业就业学生最终退宿截止时间:7月4日17:00

本校硕升博毕业生最终退宿截止时间:7月6日17:00

本校本升硕、本升博毕业生最终退宿截止时间:7月9日17:00

二、本科生延长学年住宿安排

本科生已确定要延长学年者,要在7月4日17:00前搬离原住宿舍,需要学校继续提供住宿者必须重新提出申请:教务处转发的已确定延期本专科生名单请另见相关通知,不在名单内的同学延长学年住宿申请需学校教务处签字确认。下载并填写《本科生延长学年住宿申请表》(见附件),请院系副书记签字盖章,交后勤保障部(中山北路校区学生交九舍东面宿舍与教学楼服务中心(1)张老师汇总,闵行校区学生交所在宿舍楼管理员汇总)按院系所在校区就近安排到指定宿舍住宿,住宿费按一学年收取,毕业离校时按退宿时间按月计算住宿费余额。

三、研究生延期毕业住宿安排

研究生延期毕业者,要在7月4日17:00前搬离原住宿舍。在校满六年及以上的研究生学校不再提供住宿,满五年以上的研究生学校原则上不提供住宿,个人原因需继续申请宿舍的,必须填写《研究生超期住宿申请表》,请院系副书记签字盖章提交后勤保障部,统一安排中山北路校区校外学生公寓或闵行校区硕士生公寓。在校未满五年的延期研究生,需要学校继续提供住宿者必须重新。研究生院转发的已确定延期毕业研究生名单请另见相关通知,不在名单内的同学延长学年住宿申请需要研究生院管理处签字确认。申请:下载并填写《研究生延期毕业住宿申请表》(见附件),请院系副书记签字盖章,按院系所在校区安排到指定宿舍住宿。以上表格6月25-30日交后勤保障部(中山北路校区校内、同普路学生公寓学生交校内九舍东面宿舍与教学楼服务中心(1)张老师汇总,中江路学生公寓交中江路物业办公室傅老师汇总,闵行校区学生交数学楼114室沈老师汇总)。住宿费按一学年收取,毕业离校时按退宿时间按月计算住宿费余额。

四、本校应届直升(含考入)硕士、博士生住宿安排

本校应届直升(含考入)硕士、博士生的同学,后勤保障部将根据研究生院的录取名单和毕业退宿的硕士,博士生房间信息,在7月4日与7月9日前;安排好2015级硕士与博士研究生宿舍,公布在公共数据库生活信息通知栏。网上信息公布之前请勿来人来电咨询,以免占用工作时间,降低工作效率。2015级研究生宿舍安排按照考入院系所在校区相对集中安排。该宿舍区域即以后读研期间的宿舍区域,如需在研究生所在院系范围内调整,可在9月份开学前找研究生辅导员调整。

五、研究生支教团、西部计划延长住宿

参加研究生支教团、西部计划等项目的毕业生请组织部门如学校团委出具正式的书面申请,写清学生个人信息、原因、需要延长住宿时段,以及学生在外期间存放在学校宿舍的物品安全责任归属等信息,团委项目负责老师签字并加盖公章交后勤保障部安排。

六、其他个人原因延长住宿

其他个人原因需要延长住宿者,请按学校要求按时搬离原宿舍并申请自付费的临时住宿。自付费临时住宿申请请联系学生宿舍与教学楼服务中心,中山北路校区联系62232328,闵行校区联系54345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