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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高校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的通知(沪教委后【2012】16号)

作者:审核:翁岷图片来源:发布时间:2012-08-20浏览次数:98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高校节能工作,提升高校能源管理水平,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2〕49号)《上海市教育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有关精神,现就推进本市高校节能监管系统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推进用能建筑和设施分项计量,建立用能数据监管平台,加快高校能源管理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学校能源管理水平,全面推动高校技术节能、管理节能和行为节能等工作的开展,适应高校未来发展需要,为上海高校“十二五”改革和发展提供基础性保障,确保实现市政府有关节能考核目标。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对接全市监测平台,兼顾教育系统需求”的原则,落实市政府工作要求,以高校用能分项计量和联网工作为基础,推进高校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实现高校用能的分项计量、实时监测、互联互通和优化配置,不断完善高校能源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分析预警、定额管理、节能考核、信息共享七项机制,全面提升高校节能管理工作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到“十二五”末,基本建成市、校两级节能监管平台,构建覆盖全市高校的节能监管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

  (二)阶段目标

  2012年,正式启动全市公办高校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建筑分项计量装置的安装及联网建设;支持6-8所高校开展校园节能监管体系示范项目建设;启动市教委节能监管平台建设。

  2013年,完成全市高校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建筑分项计量装置的安装及联网建设;支持第二批高校开展校园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市教委节能监管平台投入运行。

2014年,支持第三批高校开展校园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市教委节能监管平台公共服务体系。

2015年,本市高校主要建筑和重点用能设施基本实现分项计量及联网建设;市、校两级节能监管平台基本建成。

三、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根据市政府总体工作要求,结合本市高校节能工作实际和各校基础条件情况,优先确保公办高校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建筑按时完成分项计量和联网建设,优先推动列入上海市重点用能单位的高校校园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在此基础上,逐步完成其它主要用能建筑和重点用能设施分项计量和联网建设,并稳步推进其他高校的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二)全面覆盖,分类指导

“全面覆盖”是指:节能监管体系监测内容要做到校园重点用能建筑和大型建筑全覆盖,主要能源和资源全覆盖。“分类指导”是指:高校根据办学性质、建筑面积和布局结构特点,制定适合本校现阶段管理和未来发展需要的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方案,同时,根据不同建筑布局功能和用能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类别计量表具的安装,减少资源浪费。

(三)共建共享,分级管理

高校节能监管体系建设要充分依托市、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体系建设工作,充分考虑本市建筑能耗监测体系建设的各项技术规程和数据采集要求,做好端口对接,及时传输有关建筑能耗数据。同时,市教委和高校两级平台要互相贯通,根据各自权限,共享本系统能源数据公共资源,确保两级平台信息管理与服务的能力。

四、系统架构

上海高校节能监管系统整体结构采用“三层架构、二级平台”。三层架构包括节能监管市级平台、校级分平台、楼宇分项计量,二级平台包括市级平台和校级平台。各层的使用对象和功能见表1。各级通过结构和层次划分,构建分级管理的高校节能监管体系,满足了不同层次的主体需求,同时实现分级管理,为全市高校能耗在线监测和有效监管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1 系统使用对象和功能

系统层级

使用对象

功能

第一层 市级平台 市教委 本市高校能耗综合评价、对标分析、实时监测、定额标示等
第二层 校级分平台 各高校 本校能耗统计、能效评估、监测预警等
第三层 建筑分项计量 各高校、建筑使用部门 本建筑能耗监测分析、节能诊断、能效评估

五、实施内容

(一)分项计量装置安装建设工程

  按照“全面覆盖、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学校用能实际情况,全面推进高校按不同用能系统配置安装能耗自动计量设备,对主要的能耗建筑、能耗设施、能耗设备和能耗区域单独配置自动计量设备。计量设备采用数字式电能表、数字燃气表、热能表、数字式水表等具备数字通讯功能的计量器具。

  (二)能耗数据监测中心建设工程

  建立校园节能监管平台运行管理信息中心,根据校园规模合理设置数据中转站,将学校各能耗计量系统采集的能源计量数据通过校园网传至数据中心,在中心统一安排专人管理,确保数据服务器运行安全可靠。同时,按照“逐层传输、分级管理”的原则,市教委建立全市高校能耗数据监测中心,实现对全市高校能耗情况的同步监测。

  (三)监管平台的运行管理建设工程

  研制开发满足校园节能监管的软件系统,实现能耗数据实时采集和通讯、远程传输、自动分类统计、数据分析、指标比对、预测预警、图表显示、报表管理、数据储存、数据上传等功能。

  (四)配套能力建设工程

  建立配套的管理组织模式、技术支撑,完善各类工作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建设等。

六、政策支持

(一)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2〕49号)文件精神,本市公办高校所属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建筑实施分项计量和联网工作所需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予以安排;民办高校所属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建筑实施分项计量和联网工作所需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适当予以支持。

(二)根据《上海市教育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有关精神,市教委对积极开展节能监管体系建设高校,给予一定的专项资金扶持,具体标准分为三个档次:

1.总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以上高校,项目补贴标准为300万-400万元;

2.总建筑面积在20万-60万平方米之间的高校,项目补贴标准为200万-300万元;

3.总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下的高校,项目补贴标准为100万-200万元。

各高校要结合学校改革和发展实际,深入开展节约型校园建设,将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作为学校信息化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强能源管理基础工作,推动学校节能工作整体得到提升。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