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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验收组在校检查验收

发布日期: 2015-10-28   作者:   浏览次数 135
10月21日,全国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评价验收会议在市政大厦召开,上海市参与创建工作的36家单位和4家在沪中央直属单位参加了会议。我校作为教育部直属单位参与了创建工作。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联合验收组专家结合评价标准,认真核对我校的创建评价表和自评报告,对每一项内容进行询问,查验相关的证明材料。

全国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评价验收会议
10月22日,华东师范大学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师范单位现场验收会议在闵行校区办公楼504举行。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司长葛华、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推广指导处处长张志勇等一行8人出席。现场验收会由后勤保障部部长王淑仙主持,副校长孙真荣和学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宣传部、设备处、基建处、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副校长孙真荣向在座专家介绍学校情况
孙真荣向各位专家介绍了学校的历史沿革、发展历程、学科建设、学生培养、基本建设和节能规划等情况,强调了学校近期节能工作的重点是推进节能监管平台建设,加强节能技术改造,完善节能减排规划等。王淑仙代表学校做了“引领节能风尚,建设绿色校园”的创建工作汇报。
葛华首先肯定了我校领导和各相关部门领导对节能工作的重视,并强调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葛华指出,国务院近期提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而高校在公共机构中是耗能大户,科研发展的能耗刚性需求不可避免,但高校也承担着文明教化育和引领示范的作用。她同时指出,高校的节能减排工作是一个长期积累和提高的过程,和其他工作一样也是艰苦奋斗、脚踏实地做出来的。葛华表示,在全国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评价验收会上,专家对华东师范大学的书面报告和自评打分情况评价较高。

验收会后,验收组还前往信息楼地下车库、学生共享空间等校内场所对我校进行创建工作现场验收和抽查。
据悉,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是国务院《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要求在全国创建2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2012年7月,国管局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启动了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2014年6月又启动了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我校于2014年7月启动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申报工作。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学校认真落实贯彻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对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梳理了我校“十二五”期间的节能工作,对各项能耗数据进行多维度对标,从管理组织架构、管理制度、能源计量、统计分析和公示、能源审计和节能改造、用能设备运行管理、公车管理、宣传培训、建筑和设备系统节能、节约用水、绿色消费、可再生能源使用及节能监管平台建设等环节对节能工作逐项对标,形成了近十万字的文字资料。学校将以此次创建工作为契机,在“十三五”期间继续从“管理节能、制度节能、技改节能、理念节能”着手,细化节能目标和责任,推进节能监管平台建设,加强节能改造和宣传培训,固化创建成效,在节能减排方面发挥引领示范和社会辐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