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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校区班车乘车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 2018-10-11   作者:   浏览次数 2724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闵行校区班车管理工作,方便广大师生往返中北校区和闵行校区,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服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闵行校区班车包括往返中北校区与闵行校区、往返上海南站与闵行校区,以及往返地铁5号线东川路站与闵行校区的教职工通勤班车。

第三条 闵行校区班车主要服务于学校教职工从事相关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在满足教职工乘坐班车需求的基础上,班车的空余座位可提供给学生乘坐。

  

第二章    教职工

     第四条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工、特殊聘任教师、学校一级人事代理人员、校聘二级人事代理人员、博士后、访问学者及进修教师等人员凭校园卡刷卡免费乘坐班车。

第五条 本校离退休教职工因工作办事需要,可凭退休证免费乘坐班车。

第六条 学部、院系及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为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需要,邀请来校的临时人员和自聘的二级人事代理人员,凭校园卡刷卡付费乘坐班车。

    (一)收费标准:乘坐往返中北校区和闵行校区的班车收费10/次;乘坐往返闵行校区和上海南站、地铁5号线东川路站的班车收费5/次。

    (二)信息办、后勤保障部每月统计相关人员的乘车信息给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可通过薪酬方式解决临时及自聘人员的乘车费用。

  

第三章    学 生

    第七条 全日制学生(含外国留学生)凭校园卡刷卡付费方可乘坐班车。收费标准:乘坐往返中北校区和闵行校区的班车收费5/次;乘坐往返闵行校区和上海南站、地铁5号线东川路站的班车收费2/次。

第八条 其他类别学生凭校园卡刷卡付费乘坐班车。收费标准:乘坐往返中北校区和闵行校区的班车收费10/次;乘坐往返闵行校区和上海南站、地铁5号线东川路站的班车收费5/次。

  

第四章   未带校园卡人员

第九条 不能提供校园卡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闵行校区班车,如申明是我校教职工或学生忘记带校园卡的,可允许付费或登记信息后乘车。

(一)可直接刷校园卡免费乘坐班车的人员,须填写姓名、工号、单位、手机号等信息后方可免费乘坐班车,后勤保障部负责把登记的乘坐人信息报人事处核实身份。

(二)其他类别人员必须付费后方可乘坐班车。收费标准:乘坐往返中北校区和闵行校区的班车收费10/次;乘坐往返闵行校区和上海南站、地铁5号线东川路站的班车收费5/次。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师生须凭本人校园卡刷卡(或退休证)乘坐班车,严禁将校园卡(退休证)借给他人使用。否则,一经发现,将通报有关院系并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师生乘坐班车时,如发生校园卡读卡错误、误扣款等问题,请持校园卡到信息办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7214日起施行,由后勤保障部负责解释。

  

  

  

后勤保障部     人事处    财务处    信息办 

20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