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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后勤保障部代表学校管理后勤日常工作和各项后勤保障任务;负责制定学校后勤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学校后勤工作的各项决定;以保障、服务、质量、发展等为工作目标,秉承保障为本、服务至上、科学管理、质量优先、持续发展工作理念,建立权责明晰、运作规范的后勤保障新机制。同时,在后勤保障部各服务实体实施“全成本核算,明贴明补,上限控制、自我运行、自我发展”企业化运作方式和经营管理方式,兼顾教育规律和市场规律,完成学校的后勤保障任务。职责范围如下:

1.规划职责

根据学校总体发展战略,编制后勤发展规划,制定后勤年度工作计划,努力推进学校后勤社会化进程,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高等教育发展的后勤保障体系。

2.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后勤保障体系,强化内控制度建设,负责学校后勤规章制度的起草、修订和审核,使后勤服务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轨道。

3.资产管理

遵循“三重一大”工作要求,通过集体决策和合同管理,力求学校资产的安全、保值和有效使用;负责在学校后勤保障、管理等活动中,以学校预算资金和后勤保障部自筹资金购买的所有货物、工程和服务(膳食、物业、交通、园林、环境、信息、能源、水电等)的行为,包括租赁、委托、雇用等;负责学校对后勤下达预算内各项经费的计划、使用和管理,指导后勤服务、管理中的收费范围、标准、价格等;做好学校资金的年度预算和结算,认真履行学校报账制度,无挪用、挤占、截留经费现象;负责学校学生宿舍、教师周转房、家属区未售公房和整体租赁的市公租房等管理;制定学校和后勤保障部固定资产的增量、维修计划。

4.财务管理

遵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财经纪律,制定后勤保障部自筹资金使用年度经费预算和年度财务决算,加强经营成本和服务成本核算;财务管理接受财务处领导和审计处、税务部门的监督指导。

5.经营管理

各服务实体以企业化方式运作,按照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信息化的要求,合理有效的组织各项经营活动,使供、产、销各个环节相互衔接,人、财、物各种要素有机结合,满足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各服务实体在市场经营活动中自主经营,建立起经理负责制、重大事项集体决定的工作班子和经营管理体系。

6.合同管理

代表学校选聘后勤服务队伍,分解服务任务。以甲、乙方契约关系形式,与各服务实体及社会专业公司签订各类服务合同(或协议),并做好各类项目招投标工作和目标管理工作;后勤保障部及其所属部门必须做好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7.质量管理

对校内教学、科研、办公及师生生活所需的各类后勤服务项目质量管理,制定后勤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质量监控、评估、反馈体系,确保投诉有门、办诉有序、减诉有效;负责按照合同(协议)的要求,监督、检查、验收其执行情况。

8.人事管理

严格执行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人事管理政策和规定,协助学校人事部门做好人事管理工作,并做好后勤保障部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建立符合实际的薪酬体系,做好同岗同酬工作和各项劳动制度建设工作。

9.水电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海市水电相关法律法规,拟订水电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负责保障学校水电正常供应,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生活服务;负责学校水电设施的管理、运行和维护;负责受理单位和个人用水用电申请,办理过户和销户手续;负责水电计量收费;按照有关规定,对违章用水用电行为进行处理;负责与属地水电部门的协调和联系;加强节水节电宣传,积极推广和使用节水节电新技术和新产品。

10.其他管理

负责对学校有关挂靠、代管单位的管理;负责协调校内外有关后勤保障与服务的各种关系,对外代表学校协调与地方政府、有关业务部门的关系,对内协调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协助爱卫会、红十字会等组织开展活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